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商標

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商標
阿拉伯聯合酋長國,簡稱阿聯酋,由阿布達比、迪拜、沙迦、哈伊馬角、阿治曼、富查伊拉、烏姆孟萬7個酋長國聯合組成,是中東地區一個盛產石油的沙漠國家。註冊阿聯酋商標是獲得阿聯酋商標保護聯邦法保護的基礎,亦是拓展阿聯酋市場的保證。
阿聯酋商標概述
在阿聯酋,商標註冊申請人沒有國籍限制,從事各種商業、工業、服務業或專業服務等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提出註冊申請。阿聯酋商標有效期為10年,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。阿聯酋商標基本按照尼斯國際分類標準,但第32類啤酒和第33類酒精飲料商品不允許註冊。
註冊流程
阿聯酋商標申請由商標註冊局負責審查,其註冊流程一般包括形式審查、實質審查、公告、註冊核准4個環節。
形式審查:申請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後,商標註冊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檔進行合法性審查。如資料檔符合規定,商標註冊局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。
實質審查:在此階段,商標註冊局將對申請商標進行實質性的審查,確定該商標是否合法、是否具有可註冊性、是否與他人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等。如申請商標不符合阿聯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,審查官將駁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。申請人不服駁回,可提出複審。
公告:通過實質審查後,申請商標將在官方公告及2種地方阿拉伯日報上刊登。任何人可在公告之日起30天內提出異議。而申請人須在隨後的30天內答辯,逾期未答辯視同放棄該商標申請。
註冊核准:在公告期沒有異議或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,將獲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。